一、病员须办妥入院手续方可住入病区(急诊抢救者例外),进入病区后应服从护士安排床位。
二、病员和陪客应遵守院规,听从医务人员指导,密切配合治疗和护理,服从病区管理。
三、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或随意自购药物服用。不准在院内搞迷信活动。
四、病员在住院期间,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,除生活必需品外,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病区。严禁擅自使用热得快、电饭锅、取暖器等电器设备,防止事故,确保医院用电安全。
五、病员与陪客不得进入诊疗场所,不得翻阅病历,不得乱窜病房或围观,不准自行调换床位,不准陪客与病人同睡一张病床或睡在空余的床铺上,不准陪客围坐在病床。
六、病员未经医生许可不准随意外出或在外住宿。
七、病员饮食须遵照医嘱执行,我院为病员同志准备了治疗饮食,餐餐送到床头。不准在病房内加工饭菜。
八、病员与陪客应遵守作息时间,共同保持室内外整洁安静。不随地吐痰;不乱丢瓜皮果壳;不吸烟、不饮酒;不准在病区内打牌、下棋、高声喧哗。
九、为使病员有安静、整洁、舒适的休养环境,请主动协助院方控制陪客及来院探视人员数量。
十、爱护公共财物,如有丢失或损坏须按价赔偿。节约水、电,杜绝浪费。
十一、病员出院时须在病房收费处(出院结帐处),领取《出院病人征询意见表》,填好后投入院方设置的意见箱内。并办妥出院手续、交清公物方能离院。
启东市人民医院
二○○二年三月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