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医院与第三方合作,请现放置在我院但未与我院签订合约的充电宝“供应商”,立即将其放置的充电宝从我院移除,时间截止到本周三(2023年11月22日),逾期未移的医院将统一移除丢弃,后果由各“供应商”自行负责!
后勤保障科 保卫科
2023年11月20日